区块链技术在税收治理中的思考

2022-04-14

引言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以其独有的技术特性引起了各国的关注。2019年10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组织的以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为主题的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与发展。税务系统也在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深圳、广州、云南、福建、北京等省(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的统筹推动下,先后开展了涉税领域的区块链应用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税收风险治理是税收治理的关键环节,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2月成立了税收大数据和风险治理局,但我国税收风险治理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诸多困难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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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收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数据的信息丰度不足、获取质量不高

税收数据记录和反映了各类涉税经济活动的详细信息,是深入分析涉税经济活动发展变化规律的宝贵资源,是纳税人纳税义务、征税人征税依据及征纳过程与成果的数量描述。记录税收活动的税收数据也就体现了税收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税收治理活动自身的系统性,税收数据的这种内在逻辑为收集、整理和组织税收大数据提供了系统框架,由此形成的税收数据集合也就成为税收角度对经济活动的系统性描述。在信息技术领域,数据符号和结构都被用于描述、表达信息,且对于既定的符号系统而言,通过数据结构的变化表达信息以及信息之间的关联操作等方面涵义的灵活性、可扩展性远远高于符号,数据结构可记载、表达的信息量也远远高于符号本身。因此,以符号形式而非有效结构形式存在的数据所记载、表达的信息量是比较有限的。

2.传统的数据应用模式难以留存和追溯其来源

在税收征管的传统模式下,由于纳税人(企业和自然人)与税务部门之间存在先天的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未能精准且全面地掌握纳税人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信息,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目前,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仍处于税务部门内部共享阶段,与财政、法院、工商、公安等其他政府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尚未确立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孤岛现象在各部门机构中依然存在,相关涉税信息未能做到互联互通。因此,税务机关无法仅根据内部存储的涉税信息来准确辨识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对其涉税行为也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地追踪,大量潜在的税收风险点将难以被及时发现与处理。

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不免恶意应对自身纳税义务。虽然税务机关已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但虚开虚抵发票、拖欠税款、偷逃骗抗税等行为仍屡禁不止,由此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税收争议,究其根源在于涉税证据链条不完整,税务机关难以及时获取有效证据对涉税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定案,从而给违法行为者可乘之机。

3.涉税数据用户不参与数据治理,合作意愿不高

纳税人的税收不遵从行为既有无知性不遵从,又有自私性不遵从,社会上仍存在不少纳税人由于自身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较低及自身纳税意识薄弱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其主动遵从的纳税义务。另外,目前税务机关对纳税不遵从行为的披露和惩戒力度较低,因此有一大部分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对纳税不遵从的成本和风险与所获利益进行比较后,往往选择纳税不遵从,合作性遵从意愿较低。综合来看,我国纳税人的主动纳税意识相对较为薄弱,普遍缺乏合作性遵从意愿,这不仅造成不可估量的税收流失,而且也不符合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对促进纳税合作性遵从和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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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

税收治理平台设计

1. 税务私有链

税务私有链是税收治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解决纳税人涉税数据采集、税务部门内部各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运用,提升税务系统内部治理水平。通过建设基于私有链的税收征管系统、风险监控系统、税务稽查系统、决策分析系统、绩效考核系统,对接纳税人、银行、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实现经济事务全流程跟踪、涉税数据全业务贯通,更高效地掌握纳税人真实涉税数据、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提升系统运行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税收从“严管”到“善治”的变革。具体地,企业通过税务私有链的税收征管系统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数据,系统将不同申报入口采集的数据发送到私有链上进行实时共享,税收征管系统通过预设比对条件,检测出申报不符或不实的数据,防范企业虚假申报;税务稽查系统可根据共享的风险监控系统的分析结果甄别选案,并结合税收征管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取证和核实;决策分析系统根据风险监控系统的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税种设计与税收治理的政策建议,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绩效考核系统可将绩效考核办法“合约化”,将相关部门或系统的考核指标编写成智能合约,并将通过私有链获取的各系统的数据作为依据进行考核。

2. 税收治理平台联盟链

联盟链由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共同建设、维护,各部门业务系统通过联盟链的应用接口与联盟链进行连接,成为联盟链的一个节点,并通过该节点共享和获取数据。联盟链中的每个节点都有属于自己的私钥,每个节点的自产数据信息相互独立,节点间数据只读共享,如若需要数据交换,则需要通过对方节点的私钥进行。原则上,联盟链允许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进行写入和读取数据,企业和个人用户仅允许读取数据。联盟链主要解决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之间的涉税数据采集和数据分享,实现部门与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协作互助、合作治理以及征纳双方的合作共享。税收治理平台联盟链是一个多中心化的区块链平台,平台指定多个节点(部门)为记账人,每个区块数据的生成由所有的记账节点共同决定,其他节点(银行、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交易,但不过问记账过程。除节点外,外部机构(企业、个人)可通过授权开放的应用程序(API)接口进行数据查询

3.税务“私有链+联盟链”

税务私有链与联盟链结合后,将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例如,针对所得税税收优惠落地难,可考虑一方面在私有链中拟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扣除减免等智能合约,另一方面通过联盟链和私有链获取行政审批和企业经营数据触发智能合约的执行,使企业自动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确认难题,可考虑在税务私有链上设计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智能合约,采集企业的相关经营数据,通过联盟链获取科技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册、人力部门的企业员工数、教育部门的员工学历资格等信息,由智能合约自动判断该企业是否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再如,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申报时,可考虑通过联盟链获取房管部门的房屋交易信息、国土部门的土地交易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身份信息、教育部门的学历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保和再教育信息等纳税人的综合信息,系统自动预填单后展示给纳税人确认。税收治理平台“私有链+联盟链”建成运行后,各部门相关涉税数据实时传递至税务部门的同时,各部门也能充分共享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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