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刘瑞娟律师陪同西安市领导接访

2017-03-29

西安市司法局组织成立接访律师小组后,我所刘瑞娟律师被指派负责陪同西安市副市长接访。2017年3月15日,刘瑞娟律师陪同卢凯副市长进行了第一次接访。


3月15日上午8点30分,刘瑞娟律师陪同卢凯副市长在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上访群众,本次被接访对象张某系部队因伤转业人员,1997年被安排在大禹化工厂工作,但其出外打工并未在该单位上班,2003年大禹化工厂改制实行员工一次性工龄买断,张某当时未领取买断补偿金。2011年经协调张某被安排在长安区水务局工作,岗位属事业编制且已为其办理了养老统酬。现张某多次上访要求补缴1997-2013年期间的社保。社保局副局长张某耐心解释了企业事业单位社保的不同之处,并说明对其后续岗位安置时亦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补偿。作为陪同律师,刘瑞娟对张某所反映问题从2003年前后两个期间社保办理的义务主体不同、社保办理体系及程序不同及法律规定不同等角度对其进行了专业分析和解答。听完上访人的诉求、社保局副局长和律师解释之后,卢凯副市长也对被接访对象耐心地进行了疏导,并告知对方解决问题须依法行事,各均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张某的诉求违反法律政策,政府部门亦不会因为上访次数多就无原则牵就。被接访对象对市领导本次接访解答比较满意。

通过参与本次陪同市领导接访工作,我所律师认识到,我们广大律师应该更多地参与到普法公益活动中来,多为基层广大老百姓传播基本法律知识,协助政府疏通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减少不必要的上访。我所律师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坚持我所“业精于专”的工作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政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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