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老太扶人本是热心肠,谁料自己摔倒告人要赔偿!

2017-11-24

事件概述:北京美廉美超市,一位七旬老太太,看到李某带孙女上电梯,不小心摔倒后,不顾自己年事已高,过去搀扶,结果人没有 扶到,自己还摔倒受伤了,看病花了三万多,由于超市和李某都不管不问,老太太一怒之下,就把超市和李某告上了法院。


法院判决:超市无责,李某赔偿老太太2.6万余元,担责约80%。


此事一出来,就引来很多吃瓜群众的议论,今天,我也来说一说:


首先,老太太扶人本是好心好意,值得赞赏,但由于没有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的身体状况,情急之下过去搀扶,结果,好心办成了坏事,人没有扶到,自己还摔了一跤,最终,不但没有帮到李某,还让李某赔偿了大额的医疗费。


做好人好事,值得提倡,但一定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实际状况,不然,好心办坏事,弄得大家都不高兴。老太太对于自己摔倒的事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承担此事件的主要责任。


其次,老太太摔倒,与超市的地面太滑,脱不了关系,超市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最后,李某没有要求老太太来帮忙,甚至来不及拒绝帮助,且李某也没有接受到帮助,反而要承担此事件的主要责任,显然,不合理。


老太太摔倒之后,李某做的也不好,毕竟老太太是因为要帮助自己才摔倒的,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李某多少应该给老太太一些补偿,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传播社会正能量,人人有责。


综上,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失公允的,不能因为老太太是做好人好事,帮助别人,就忽略了她在此事件里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能因为超市是正常运营,就忽略了超市地面滑与老太太摔倒之间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李某虽然应该承担责任,我认为是人道主义上的补偿责任,因为李某毕竟没有接受到帮助,也没有因此受益,更没有要求老太太来帮忙。


拒绝人性的冷漠,弘扬人性的真、善、美,但不能不计后果,做好人好事之前,一定要考虑到自身的实际状况,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人就好,这样对自己好,对别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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