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报告系列解读(一):ESG报告概述及A股现有规则情况梳理

2022-05-23

ESG报告系列解读(一):ESG报告概述及A股现有规则情况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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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解读将聚焦ESG报告信息披露的几个典型方面,从规则及案例的角度对国际实践情况及对A股信息披露的启示等层面展开探讨。

作者:熊川 王以璇



一、ESG报告概述及A股ESG披露现状


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以下简称“ESG报告”),作为多维度体现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性信息披露文件,体现了“绿色低碳经济”背景下对企业发展质量的更高要求,也愈发受到国际及国内资本市场投资领域的关注和重视。


截至2021年末,披露ESG相关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为1147家,系2009年披露ESG报告371家的三倍有余[1]。虽然数量有显著提升,但纵观现有A股披露的ESG报告质量却整体并不理想。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ESG报告仍具有规范性差、广告宣传成分高等特点。我们理解,这主要系因为国内ESG信息披露实践起步较晚、且截止目前暂无系统性强制披露规范导致。


为此,笔者翻阅了近些年部分国际市场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实践情况(主要为美交所及港交所信息披露文件)。与A股上市公司相比,美交所、港交所的ESG报告整体披露规范性较好,披露质量也较高。


为提高未来A股ESG信息披露质量提出可行性建议之目的,本系列解读将聚焦ESG报告信息披露的几个典型方面,从规则及案例的角度对国际实践情况及对A股信息披露的启示等层面展开探讨。



二、A股现有ESG相关信息披露规则


经笔者检索,目前我国A股市场尚未建立系统性的ESG规则体系,关于治理、环境及社会的相关规则主要散见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发布的《信息披露格式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文件中。


经我们对A股市场ESG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梳理(详见附件一),我们认为A股上市公司现有ESG信息披露主要有以下具体特点。


(一)

环境(E)主题信息披露


从现有A股规则来看,环境主题信息披露整体多为自愿性信息披露,而仅仅针对某些特定行业(目前主要为火力发电、钢铁冶炼、水泥生产、电解铝、矿产开发等)企业以及重点排污单位设定了相应的强制披露要求。


从强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来看,现有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也相对有限,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年度资源消耗总量;

2. 企业有关环境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如排污许可证、环评许可等);

3. 公司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

4. 公司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以及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

5. 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6. 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

7. 企业是否涉及环境相关行政处罚情况。


结合上述,现有A股环境方面强制信息披露主要针对部分行业,并且信息披露的内容也主要限于企业本身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方面,而对于环境可能对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则并无相应披露要求。在本系列解读中,笔者将在“气候变化应对”主题文章中对该问题展开详细分析。


(二)

社会(S)主题信息披露


针对社会主题的信息披露方面,笔者注意到,A股现有规则对此主要为自愿性信息披露,而仅针对深交所上市的“深证100”样本公司以及在上交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要求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从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来看,现有披露要求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相关权益人的利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以及相关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 公司每股社会贡献值[2]


3. 公司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等事项的信息。


4. 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的重大事项包括:


(1)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

(2)收到相关部门整改重大违规行为、停产、搬迁、关闭的决定或者通知;

(3)不当使用科学技术或者违反科学伦理。


5. 公司的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事业等以及相关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从现有规则情况来看,公司社会责任层面并没有体系性的披露要求和规范,并且也并未考虑到不同行业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社会责任的差异。而如何通过相关程序性设定进而引导上市公司从其自身行业特点出发、结合各利益相关方诉求,更为有针对性地明确企业责任以及更充分展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系列解读中,笔者将在“实质性议题的选择”主题文章中对该问题展开详细分析。


(三)

治理(G)主题信息披露


虽然现有A股的公司治理规则较为丰富且多为强制性披露要求,但总结来看,该等治理规则主要围绕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三会治理规范性、股权结构稳定性(包括实施股权激励的规范等)以及重大风险(如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等)的应对展开。


因此,相应地,我们看到现有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ESG报告中,对于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治理的信息披露多聚焦于上述内容。而对于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如何在公司的环境问题应对、社会问题响应、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治理作用,并无充分披露。在本系列解读中,笔者将在“董事会职能的履行”主题文章中对该问题展开详细分析。



三、小结


本篇作为ESG报告系列解读的先导篇,重点从社会、环境、治理等三方面结合现有A股规则进行了梳理分析,而针对每一项命题项下分析得出的现有规则可能存在的问题都会成为此后我们重点分析国际实践情况及对A股ESG报告披露启示的重要切入点。


来源:熊川 王以璇 中伦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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