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安市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相关经典案例(一)
因为各位对社保缴纳这部分内容一直存有很多困惑,现利用空闲时间我整理了一部分经典案例及详细解答,各位同事可以参考学习。
1、案例:本人2017年4月之前一直上班,缴纳职工医保,现在辞职了,4月份开始就中断了社保缴纳,但是我还想继续缴纳社保,改成自由职业缴纳社保,请问:如果改成自由职业缴纳社保,中断断缴的可以补缴吗?或者是有什么影响吗?自由职业缴纳的都有什么?缴纳的费用怎么计算的?本人是西安市户口。
分析:如需要以自由职业身份缴纳社保,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档案托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手续。现在自由职业缴纳的社保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职工在中断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需补缴,在职工退休时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68号)第三款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可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按9%的缴费比例缴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
2、问题:男职工配偶没有生育保险,男方能否报销相关生育费用?
回答: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根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第1项(1)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贴(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3、案例:我在宝鸡市中医医院因病住院,请问可以自己去医保经办处办理报销手续还是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回答:西安市参保职工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就医时,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入院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1).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 本次所住院的住院病案首页(盖章)
(3). 长期医嘱复印件。
(4). 临时医嘱复印件。
(5). 费用汇总清单(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6). 本次住院的住院费用发票。
(7). 所住院医务科出具的医院级别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8). 异地就医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9). 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填写《西安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报销资料汇总表》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单位经办人交医保中心由相关科室按照职工报销政策给予审核报销。